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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政策
来源: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2025-07-18
7月16日,山东省发改委、工信厅、能源局联合印发《山东省零碳园区建设方案》的通知。方案表示,零碳园区是指通过规划、设计、技术、管理等方式,使园区内生产生活活动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降至“近零”水平,并具备进一步达到“净零”条件的园区。其中建设方案 提出,到2027年山东全省建成15个左右省级零碳园区。
建设方案指出,
大力实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替代。强化园区与周边光伏、光热、风电、生物质能等发电资源匹配对接,积极有序推进园区及周边新能源发电项目建设。以就地、就近消纳为原则,大力发展“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持续推进园区绿电按照新能源就地就近消纳、绿电交易、分布式自发自用和虚拟电厂等模式规模化发展。推进构网型新能源、长时间尺度功率预测等新技术应用。
持续提高绿色能源利用水平。支持园区充分利用闲置资源、空间,因地制宜发展核能供热、光热、地热、生物质能等热能资源,推动建立可再生能源与传统能源协同互补、梯级综合利用的供热体系。加快中长期蓄冷、蓄热设施的部署。积极发展氢能,推进工业副产氢、可再生能源制氢等模式,探索绿氢、绿氨等未来能源应用方式,推进“风光氢氨醇”一体化开发利用,建立“电、热、冷、汽、氢”多能互补的能源供应系统,持续推进园区用能低碳化。鼓励有条件的园区统筹推进波浪能、潮流能、温差能等清洁能源多元化发展。
积极构建绿电输配网络。发展新能源就地消纳模式,因地制宜探索应用先进电网技术,科学配置储能等调节性资源持续优化配电网网架结构,建设高比例消纳绿电的新型增量配网、智能微网,提升园区配电网的负荷承载力和运行灵活性。加强新能源和园区电力输配网络衔接,推动网源协调发展。推进园区试点建设构网型、孤网运行、自备性质的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工程。支持具备建设条件并符合相关政策的园区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应建尽建。
积极有序推进储能项目建设。支持零碳园区探索发展新型储能,积极推进储电、相变材料储热等储能方式应用,因地制宜发展锂电池、液流电池、压缩空气、氢能、飞轮等先进储能技术。支持园区统筹建设燃气热电联产及高效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系统,建设多元储能电站、储热储冷装置等设施。探索风光+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模式。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山东省零碳园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鲁发改环资〔2025〕512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市能源局:
现将《山东省零碳园区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合力推进我省零碳园区建设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推进零碳园区建设,持续深化相关领域改革创新,在试点探索、项目建设、资金安排等方面对零碳园区建设给予积极支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指导各市推进工业园区低碳化改造,推动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建设零碳园区。省能源局负责指导各市加强零碳园区绿色能源供给体系建设和改革创新,推动园区供用能模式变革。各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工业和信息化、能源主管等部门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能源局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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