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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政策
来源:宁波前湾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时间:2025-06-27
近日,宁波前湾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2025年宁波前湾新区电力保供专项补贴实施方案》。
文件提出,在新区电网存在缺口情况下,由杭湾供电公司提出,经经信局同意后,启动用户邀约工作。补贴对象为接入供电公司数字化管理平台的储能等聚合商用户。
对参与聚合调控落实响应的储能聚合商项目进行补贴,响应电量按照1元/千瓦时进行补贴,补贴电量以杭湾供电公司数字化管控平台的客观数据为依据,对与供电公司数字化平台等有竞价功能的单位,按竞价给予0.5-2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金额上限为10万元。
执行时段结束后,杭湾供电公司根据完成临时性区域调峰(虚拟电厂)、V2G车网互动、空调负荷、集中检修、移峰填谷、电力需求响应、储能等聚合商顶峰等各项补贴的计算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杭湾供电公司统一向新区经信局提出申请,经经信局审核确认后报财政局按流程拨付至杭湾供电公司,杭湾供电公司核准后以电费预存方式将补贴资金发放至各企业电费账户。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2025年宁波前湾新区电力保供专项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杭湾供电局,各企业:
为确保我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电力有序供应,切实做好电力保供工作,引导企业积极开展网荷互动、空调负荷调控、集中检修、移峰填谷、需求响应、储能及聚合商顶峰等负荷管理措施,特制订《2025年宁波前湾新区电力保供专项补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前湾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25日
2025年宁波前湾新区电力保供专项补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住经济大盘的工作部署,做好前湾新区(以下简称新区)电力迎峰度夏期间保供电、稳经济、促发展工作,根据《浙江省虚拟电厂运营管理细则》、《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电力公司关于开展迎峰度夏电力移峰填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2025年新区迎峰度夏(冬)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以坚持“价格信号引导、前置措施削峰、需求响应保障、用户侧储能示范、有序用电兜底、节约用电助力”为原则,深度挖潜虚拟电厂,调动空调负荷潜力,积极引导鼓励企业实施移峰填谷、集中检修、需求响应等各项举措,力争全域用户侧储能全量接入供电部门数字化管控平台。
一、临时性区域调峰(虚拟电厂)
(一)补贴对象
2025年迎峰度夏(冬)期间,由符合浙江省准入条件虚拟电厂代理并签署代理服务协议的聚合用户、其他接入供电部门数字化管控平台并参与区域性响应的用户。
(二)补贴标准
根据上级邀约、调度指令及杭湾供电公司自发邀约等,按照协议约定响应方式,在响应下达时段内有效响应,有市场出清补贴价格的在浙江省电力交易平台成交价格基础上新区财政另外补2元/千瓦时,区域自发邀约响应补贴单价为2元/千瓦时。补贴金额上限为120万元。
二、V2G车网互动
(一)补贴对象
2025年迎峰度夏(冬)期间,利用具备计量条件的V2G充电桩向电网反向送电的电动汽车用户。
(二)补贴标准
在新区电网存在缺口情况下,由杭湾供电公司提出,经经信局同意后,启动用户邀约工作,对参与反向送电落实响应的电动汽车用户按照1元/千瓦时进行补贴,补贴电量以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记录的客观数据为依据(系统自动记录的反向电量数据),补贴金额上限为5万元。
三、空调负荷调控能力建设
(一)补贴对象
2025年迎峰度夏(冬)期间,注册地在新区,拥有独立用电户号、满足计量采集要求,有效参与全省启动的空调负荷柔性调控的用户(分钟级调控型用户),公共机构及事业单位等原则上不参与补贴发放。
(二)补贴标准
每户给予响应时段压减电量([平均基准负荷-平均实际负荷]*小时数)1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金额上限为5万元。
四、工业企业集中检修补贴
(一)补贴对象
2025年7月15日至8月15日期间,注册地在新区,拥有独立用电户号、满足计量采集要求,有效开展全省启动的集中检修方案的用户。
(二)补贴标准
每户响应集中检修且符合省级判定条件的,给予检修时段压减电量([平均基准负荷-平均实际负荷]*小时数)0.1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金额上限为20万元。
五、工业企业计划性移峰填谷补贴
(一)补贴对象
2025年迎峰度夏(冬)期间,注册地在新区,企业有效参与全省启动的计划性迎峰填谷且拥有独立的用电户号、满足计量采集要求的工业用电主体。
(二)补贴标准
每户按照移峰填谷的电量([平均基准负荷-平均实际负荷]*小时数给予1元/千瓦时,补贴电量以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记录的客观数据为依据(系统自动计算的有效响应千瓦数),补贴金额上限为50万元。
六、电力需求响应补贴
(一)补贴对象
2025年迎峰度夏(冬)期间,注册地在新区,且拥有独立的用电户号、满足计量采集要求的工商业用电主体,为纳入杭湾供电公司电力需求响应资源池内的工商业企业,相关企业需提前在“网上国网”app完成签约并与供电公司完成告知书签订,在响应前答复响应邀约,并在响应时段有效完成负荷调节。
(二)补贴标准
全省执行电力需求响应期间,对新区有效参与需求响应的电力用户,按照响应的电量([平均基准负荷-平均实际负荷]*小时数)在已获得省级电力需求响应补贴金额基础上额外给予0.2元/千瓦时地方补贴,补贴电量以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记录的客观数据为依据(系统自动计算的有效响应千瓦数),补贴金额上限为60万元。
七、用户侧储能等聚合商顶峰补贴
(一)补贴对象
在新区电网存在缺口情况下,由杭湾供电公司提出,经经信局同意后,启动用户邀约工作。补贴对象为接入供电公司数字化管理平台的储能等聚合商用户。
针对低压用户,在电网承担压力需要响应情况下,低压分布式资源应统一服从电网调度,单一台区下,分布式资源连续三个月调度频繁的,供电公司应统筹考虑增容布点等方式进行资源的平衡,对参与统一调度的分布式资源用户实施电力积分补偿,按年度进行兑现。
(二)补贴标准
对参与聚合调控落实响应的储能聚合商项目进行补贴,响应电量按照1元/千瓦时进行补贴,补贴电量以杭湾供电公司数字化管控平台的客观数据为依据,对与供电公司数字化平台等有竞价功能的单位,按竞价给予0.5-2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金额上限为10万元。
八、资金来源
补贴费用由财政预算安排在新区经信局“腾笼换鸟”专项经费列支,若执行期间应补贴总额超过上限,则补贴标准同比例下降。
九、拨付流程
执行时段结束后,杭湾供电公司根据完成临时性区域调峰(虚拟电厂)、V2G车网互动、空调负荷、集中检修、移峰填谷、电力需求响应、储能等聚合商顶峰等各项补贴的计算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杭湾供电公司统一向新区经信局提出申请,经经信局审核确认后报财政局按流程拨付至杭湾供电公司,杭湾供电公司核准后以电费预存方式将补贴资金发放至各企业电费账户。
十、其他事项
本办法发文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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