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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四川乐山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发布

来源: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6-02-04

2月3日,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乐山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

文件提出,提升建筑电气化水平。全面推进建筑电能替代,加大水电、风光电在城乡建设领域消纳能力。全面推进智能电网建设,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促进电网智慧化转型,合理调配用电负荷,实现电力少增容、不增容。推广热泵热水器、高效电炉灶等替代燃气产品,推动高效直流电器与设备应用。引导建筑供暖、生活热水、炊事等向电气化发展,到2030年全市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例超过65%。推动新建公共建筑全面电气化,到2030年新建公共建筑中全面电气化比例达到20%。

原文如下: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乐住建发〔2026〕2号 关于印发《乐山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自然资源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乐山高新区新城建设局、经济发展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乐山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月29日

乐山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4〕39号)、《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府发〔2024〕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态优先、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坚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运用系统观念统筹发展与安全。全面落实省委“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决策部署,以打造“公园城市、安逸家园”为导向,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文旅兴市”发展战略,以绿色低碳发展为引领,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方式,提升区域中心城市发展能级,积极稳妥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城乡建设领域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乐山建成经济动力强劲、中外游客向往、环境优美宜居、人文魅力彰显的全省经济副中心筑牢基础,全力打造国际范、嘉州韵、人文兴、生活美的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城市。

(二)工作原则

坚持系统谋划、分步实施。强化政策措施的系统性与一致性,统筹城乡发展、推动集约高效,将城市更新行动与乡村振兴进行整体推进。科学制定节能降碳目标,以结果为导向强化过程管控,合理把控工作节奏,通过稳妥分步实施,有序推动城乡绿色低碳建设。

坚持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区分城市和县城、乡村、不同气候区,科学确定节能降碳目标。合理区分城市和县城在经济发展、文化特色、建筑产业、投资主体等方面的差异,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建筑,确保按期达峰。

坚持创新引领、转型发展。加强绿色低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完善技术创新体系,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数字化、智慧化、人工智能创新为核心,推进城乡建设数字化改革和低碳化建设转变。

坚持双轮驱动、共同发力。加强政府引导,发挥市场主导作用,激发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衔接全国碳交易市场,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方主动参与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实施共建共享,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三)主要目标

到2030年前,全市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城乡建设领域能碳双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建筑节能和能效水平大幅提升,用能结构和方式更加优化,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和生态固碳能力进一步提高;绿色低碳农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装配式等特色产业集群创新发展彰显成效,建筑品质和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

到2030年,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达到75%节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体达到78%节能要求;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5%;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9%,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例超过65%,新建公共建筑全面电气化比例达到20%;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50%;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最高节能改造标准建筑的占比达到10%。

力争2060年前,建筑建造及运行方式全面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城乡建设领域实现碳中和,绿色低碳发展格局全面形成,美好人居环境全面建成。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城市结构和布局

1.坚持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全力推进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无废城市”建设,构建“一核、两翼、多组团”的城市格局,推动产业集群和产城融合发展。加强生态廊道、景观视廊、通风廊道、滨水空间和城市绿道建设,优化建筑群体空间布局,合理控制新区职住比例和新建超高层建筑,提升城市安全韧性。

2.严格既有建筑拆除管理。合理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合理确定城市更新重点、划定城市更新单元,除违法建筑和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无修缮保留价值的建筑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充分调动市场力量盘活存量房屋,坚持“以需定建”原则利用存量闲置房屋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

3.加快城乡绿化生态体系建设。加强城乡一体的多尺度绿色空间网络建设,合理布局绿心、绿楔、绿环、绿廊等结构性绿地。构建均衡共享的公园体系,提升城市公园质量,推动乐山高新区、峨眉山市打造公园城市与沿江景观带,争创一批生态园林县城。打造城市绿色休闲空间,提高城市生态绿地空间和固碳能力。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拥有绿道长度超过1公里/万人。

(二)开展绿色低碳社区建设

1.推动完整居住社区建设。加快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推广功能复合的混合街区,倡导居住、商业、无污染产业等混合布局。通过步行和骑行网络串联若干个居住社区,完善城市居住社区的服务配套体系,健全基层治理体系,补齐基层服务短板,完善城市基层生活单元。推动物业企业建立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大力推进线上线下社区生活服务,精准化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社区服务需求。力争到2030年全市省级示范完整居住社区达到2个以上。

2.统筹推进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持续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探索近零碳社区和零碳社区建设,推广社区智慧路灯、生态屋顶、立体绿化等降碳增绿技术。推进社区充换电设施建设,制定既有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改造计划。

(三)全面提高绿色低碳建筑水平

1.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完善绿色建筑管理政策体系,加强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强化绿色建筑全过程质量管理;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30年,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5%以上,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部达到一星级以上。探索开展园区绿色零碳低碳建筑创建。鼓励申报绿色建筑标识,有序开展以获得绿色建筑标识为前提的城镇园林绿化及生态小区评价。

2.分阶段提升新建建筑节能水平。分阶段逐步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水平,推动重点项目、重点建筑提高节能标准。适时开展超低能耗及近零能耗建筑建设试点,新立项的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2万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应满足超低能耗建筑标准要求。以打造样板工程的方式,以点带面,推动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到2030年,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达到75%节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体达到78%节能要求。

3.加快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以城市更新行动为抓手,开展城镇既有建筑摸底调查,建立建筑数据库和改造项目储备库。加快实施城镇老旧小区绿色化改造,持续推进公共机构及大型公共建筑率先实施绿色节能改造,提高既有建筑热工性能、用能设备效率和室内舒适度。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能源费用托管等模式,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化机制的建立。到2030年,达到最高节能改造标准建筑的占比达到10%。

4.加强建筑节能低碳运行管理。依托“数字乐山”新基建,探索建设城镇建筑运行管理智慧平台,建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和能耗信息公示制度,推进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公益性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碳排放核查工作,推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加强运行能耗1000吨标煤(或电耗500万千瓦时)及以上建筑的能源审计和碳排放核查。初步建立建筑碳排放量与碳排放交易市场有效衔接机制。

(四)建设绿色低碳城市住宅

1.推动住宅设计建造低碳转型。依据本地气候条件,合理确定住宅朝向、窗墙比和体形系数,充分利用日照和自然通风,降低住宅能耗。倡导灵活可变的居住空间设计,推行“好房子”住宅设计,推进“好房子”评价机制。积极推广装配化装修,推行整体卫浴和厨房等模块部品化应用技术,实现部品部件可拆改、可循环使用。

2.优化住宅服务管理水平。提高物业管理覆盖率,逐步建立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加强住宅共用部位维护管理,提高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水平,延长住宅使用寿命。推动物业服务管理转型升级,推行智慧物业运营管理新模式,提升智能化程度,精准化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的服务需求。

(五)提升城市基础设施运行效率

1.加强绿色交通设施建设。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推动新能源与交通深度融合,稳步推进全市充电桩、换电站、加气站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光伏发电设施。打造高效衔接、快捷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公交线网,推进多元出行服务,推动共享单车、电动车等绿色交通出行方式健康发展。

2.推动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以“无废城市”建设为引领,强化垃圾源头减量,积极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推进垃圾全链条式闭环处置系统建设。健全城乡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推进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网点“两网融合”,探索“互联网+”回收模式,实现再生资源应收尽收。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5%。

3.加强供水供气设施建设。结合城市有机更新,实施城市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推进管网分区计量,提高供水管网智能化管理水平,推广节能低碳节水产品,力争到2030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8%以内。构建多源多向的气源供应体系,加快推进城市供气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

4.加快推进海绵城市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海绵城市设施建设。统筹推进新老城区海绵城市建设,推进海绵型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公园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排水防涝设施、水系保护与修复等建设,打造“蓝脉绿心”型海绵城市。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方式,加大雨水蓄滞与利用,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平均可渗透面积占比达到45%,城市建成区80%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5.推进城市绿色智慧照明。强化乐山地域特色的照明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全过程管理,优先采用高效、优质、节能的光源电气产品,推进城市照明系统智慧化平台建设,提升城市照明设施能效,建立绿色低碳数字化照明系统。

6.开展城市园林绿化提升行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打造成渝城市群“后花园”,完善嘉州绿心公园体系,以九百洞-峨眉河-临江河-太阳岛-芒溪河和区域绿地为主线,构建以城市公园、湿地公园和生态水系为特色的公园新区。推进中心城区、老城区绿道网络建设,加强立体绿化,提高乡土和本地适生植物应用比例。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0%。

(六)优化城市建筑用能结构

1.推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因地制宜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推动既有公共建筑屋顶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加快智能光伏应用推广,积极推动夹江县、五通桥区、犍为县等园区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推动全市建筑能源消费多元化发展,因地制宜推进地热能、生物质能、空气源等清洁能源技术,鼓励高能耗公共建筑建立多能互补综合能源系统。力争到2030年具备条件的地区新建厂房、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9%。

2.提升建筑电气化水平。全面推进建筑电能替代,加大水电、风光电在城乡建设领域消纳能力。全面推进智能电网建设,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促进电网智慧化转型,合理调配用电负荷,实现电力少增容、不增容。推广热泵热水器、高效电炉灶等替代燃气产品,推动高效直流电器与设备应用。引导建筑供暖、生活热水、炊事等向电气化发展,到2030年全市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例超过65%。推动新建公共建筑全面电气化,到2030年新建公共建筑中全面电气化比例达到20%。〕

3.推动建筑热源端低碳化。根据既有能源基础设施和经济承受能力,因地制宜探索氢燃料电池分布式热电联供。积极探索工业园区热电联产余热、工业余热发电等试点建设,五通桥区光伏产业、夹江县陶瓷产业等有热水需求的园区积极开展余热回收利用,实现园区能源梯次利用,降低园区建筑用热碳排放量。

(七)推进绿色低碳建造

1.推广装配式技术应用。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等新型建造方式,完善技术体系、标准规范和管理体系。构建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的专业化、规模化、集成化生产体系,建立健全装配式建筑全要素产业链。提高预制构件和部品部件通用性,推广标准化、少规格、多组合设计。政府投资类公共建筑项目,供地时要求项目全覆盖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装配率达到50%以上。到2030年,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50%。

2.积极推广智能建造。深化应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推动自动化施工机械、建筑机器人等设备集成与创新应用,培育智能建造产业基地,打造一批示范项目,形成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积极推广节能型施工设备,监控重点设备耗能,对多台同类设备设施群控管理。推广水泥、钢材、玻璃等建筑材料工厂化精准加工、精细化管理,推广建筑建材循环生产方式,到2030年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损耗率较2020年下降20%。

3.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强源头分类、控源减量,规范运输处置流程,促进资源化利用,配置托底保障设施,完善体制和制度建设;推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广废弃路面材料原地再生利用,探索政府及国有企业出资项目中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加强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控,到2030年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高于300吨/万平方米。

4.大力发展绿色建材。优先选用获得绿色建材认证标识的建材产品,建立政府工程采购绿色建材机制,优先采用绿色建材。加快建立当地绿色建材产品目录清单,推动装配式构件、新型墙材、陶瓷、岩板、光伏组件等绿色建材认证,引导开展建材产品碳标识认证,加强对产品认证活动及生产应用的监督。从2025年5月1日起(以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时间为准),我市新建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投资项目,应采用符合要求的绿色化建材,应用比例不应低于20%。发挥绿色建筑载体作用,提升绿色建筑应用绿色建材比例,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分别不低于10%、20%、30%。引导沐川县、井研县等地区木竹建材在全市公共建筑中应用。

(八)提升县城绿色低碳水平

1.开展绿色低碳县城建设。县城基础设施建设要适合本地特点,以小型化、分散化、集约化、生态化方式为主,倡导大分散与小区域集中相结合的基础设施分布式布局,建设绿色节约型基础设施,因地制宜设置分布式能源、污水处理等设施,推进“口袋公园”、微绿地、文体设施建设,争创一批生态园林县城。打造金口河区、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的“三区”绿色低碳宜居县城。推行“窄马路、密路网、小街区”,县城内部道路红线宽度不超过40米,广场集中硬地面积不超过2公顷,步行道网络应连续通畅。

2.合理规划县城建设规模。因地制宜强化县城建设密度与强度管控。建筑高度要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最高不超过18层;确需建设18层以上居住建筑的,应严格充分论证,并确保消防应急、市政配套设施等建设到位。

(九)推进绿色低碳乡村建设

1.推广绿色低碳农房设计理念与建造技术。加大抗震设防、绿色建造、低碳用能的农房设计运用,按照结构安全、功能完善、节能降碳等要求,以县域为单位,因地制宜编制农房设计通用图集,无偿提供农户使用。推广使用高能效照明、灶具等设施设备。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和管理,鼓励就地取材和利用乡土材料,推广使用绿色建材,鼓励选用装配式钢结构、木竹结构等低碳建造方式,提升农房绿色低碳设计建造水平和能效水平。鼓励既有农房绿色改造提升,到2030年建成一批绿色农房,鼓励建设星级绿色农房和零碳农房。

2.推进农房可再生能源应用和电气化。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乡村供暖、供电、炊事等方面的应用。改造沼气管理模式,鼓励农房屋顶、院落空地、农业设施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推动茶光、农光互补模式的乡村振兴示范试点建设,探索建设乡村智能微电网。提高乡村电气化水平,鼓励炊事、供暖、照明、交通、热水等用能电气化。

(十)提升乡村人居环境质量

1.打造自然紧凑乡村格局。建设绿色低碳村庄,提升乡村生态和环境质量。农房和村庄建设选址要安全可靠,完善镇村规划,引导重点生态功能区低碳发展,顺应地形地貌,保护山水林田湖草生态脉络,保留保护本地乡村风貌特色。鼓励新建农房向基础设施完善、自然条件优越、公共服务设施齐全、景观环境优美的村庄聚集,差异化推进乡村适度聚居,农房群落自然、紧凑、有序。

2.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与利用。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技术模式,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统筹农村改厕和污水治理,分类有序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处理利用,持续保持村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行政村全覆盖。高标准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因地制宜选取技术和模式,推广小型化、生态化、分散化的污水处理工艺,推行微动力、低能耗、低成本的运行方式,探索推进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具备条件的村镇污水站推广风光一体发电。

3.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与利用。倡导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建设,完善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建立健全“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县处理”为主,片区处理、就地就近处理为辅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完善村庄保洁机制与垃圾收运社会化服务模式,促进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显著提高。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城乡绿色低碳体系和标准建设。加强全市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和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建设,积极参与绿色低碳共性关键计量技术研究。落实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污水垃圾资源化利用、农房节能改造、绿色建造等标准,支持重点企事业单位参与绿色低碳标准制修订工作。探索建立城市、县城、社区、行政村、住宅开发项目绿色低碳指标体系。构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标准体系,完善公共机构低碳建设、低碳评估考核等相关标准。加强城市、县城、乡村等常住人口调查与分析。

(二)构建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模式。以绿色低碳为目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发展模式,健全政府主导、群团带动、社会参与机制。因地制宜建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城市及建筑体检工作机制,将城市、乡镇、村庄全面纳入指标采集范围,增设与绿色低碳宜居紧密关联,体现绿色、低碳和宜居的指标。结合“数字乐山”建设,加快城乡建设数字化转型。大力发展节能低碳服务产业,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探索绿电及碳排放交易机制。

(三)优化产学研用一体化机制。围绕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需求,积极开展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绿色低碳工程产业化应用,助力实现城乡碳达峰目标。推动本市高水平创新团队和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鼓励相关部门、高校、产业园区和金融机构共同组成的专业技术团队或技术创新联盟等多种形式的创新联合体,参与国家级或省级创新基地、创新平台的创建。壮大先进建筑产业集群,加快建设中国绿色硅谷和中国堆谷,推动新型建材、绿色建材等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

(四)完善金融财税支持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争取中省对建设超低能耗建筑、既有建筑绿色低碳改造、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及绿色农房等领域的财政奖补资金。建立多元化筹资渠道,大力争取国家、省级财政投资补助及银行绿色资金专项贷款等;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积极推广应用绿色信贷产品支持城乡建设领域节能降碳。落实绿色电价政策,落实差别电价、分时电价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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