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储能政策

贵州拟调整分时电价:自2026年3月起,批发侧两部制工商业用户不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来源:储能头条

时间:2026-01-26

储能头条获悉,1月22日,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补充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到,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

一、调整电价浮动基数

自2026年2月1日起,上网电价(交易电价或代理购电价格)、上网环节线损费用参与浮动,输配电价(包括输配电量电价和容/需量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不参与浮动。

二、推动峰谷分时电价与电力市场有序衔接

自2026年3月1日起,根据国家电力市场化改革要求,对直接参与批发侧市场交易的两部制工商业用户,不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对参与零售侧市场交易的两部制工商业用户,零售穿透部分用电量不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原文如下:

图片图片

来源:贵州省发改委

特别声明

国际储能网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国际储能网无关,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凡注明“来源:国际储能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国际储能网,转载时请署名来源。

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或其它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微信 朋友圈

相关推荐

图片正在生成中...

关闭
加群交流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