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储能政策
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2025-09-12
9月9日,关于组织开展浦东新区2025年新型能源技术开发示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沪浦发改能源〔2025〕677号)。
通知明确申报范围,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在浦东新区范围内为新型能源技术开发转化而开发建设的新型能源项目:
1.新型光伏组件利用项目:采用建材光伏、钙钛矿单结、钙钛矿-晶硅叠层等新型光伏组件的光伏项目;
2.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通过风电、光伏、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的制氢项目;
3.氢能发电利用项目:以燃料电池、氢气内燃机、氢气燃气轮机等氢能发电利用项目;
4.采用(包括但不限于固态电池、液流电池、钠离子电池等)高安全可靠性的先进技术且具有一定产业带动性的新型储能项目(装机规模不低于500千瓦,全容量放电时长不低于2小时);
5.以风光等可再生能源、新型储能为主体,利用数字技术的区域能源中心、智能微网、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智慧能源项目;
6.符合上海市建筑光储直柔系统技术导则要求的“光储直柔”项目。
同时还提到,在申报范围内的项目,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不超过30%的一次性补贴,同一项目从优不重复,单个项目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原文如下:








国际储能网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国际储能网无关,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凡注明“来源:国际储能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国际储能网,转载时请署名来源。
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或其它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广州市人民政府 6小时前
大唐湖北 12小时前
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1天前
湖南省人民政府 1天前
江西省人民政府 1天前
海南电力交易中心 1天前
图片正在生成中...